微看书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第16章 给媳妇买糖人(第1页)

落九霄吩咐了一声,又递给孟良一封信。孟良本想说什么?看了看落九霄的脸色,最终啥也没说。落九霄坐在马车里陈思,他心中想。我这样做长乐会怪我吗?可如果不这样做我的小长乐就是别人的了。其实现在大可把孟良照回来,但他却没有这样做。否则媳妇就没了。

这边李长乐一行人也上了马车,一向活泼的她今天格外安静。细心的姜暖感受到了她秦旭不对。于是对常乐说:“刚刚你和皇后娘娘出去散步,他跟你说了什么呀?感觉你回来以后情绪有些低落。”李长乐看了姜暖一眼,这小妮子好细心啊!于是对江暖说:“暖暖我没事的,出来那么久,就是有些想家了。”姜暖说:“”你没事就好,现在我们是小姐妹了,有什么事情你千万要跟我讲。”赵淑柔撇撇嘴说:“哼,有些人脸皮真厚,以前不是李长如的好姐妹吗?怎么现在又来跟我抢长乐?凡事讲究一个先来后到,常乐是我赵淑柔的小姐妹。”姜暖不屑道:“长乐又不是你的所有物,她愿意跟谁玩关你屁事?”李长乐,看俩人嘴不饶人。对俩人说道:“你们两个不要吵了,反正以后大家都是小姐妹。”哎哟长乐!“那天我俩在京城酒楼吃饭,不是说好以后你只属于我了吗?怎么那么快你就移情别恋了。”赵淑柔一副怨妇的样子,好像一个被抛弃的小媳妇。李长乐白了她一眼。

三人边赶路边聊天,不一会儿马车就行驶到了京城。回到客栈,三人舒舒服服的洗了热水澡。今天打猎忙了一天,感觉全身都汗淋淋的。按理说累了一天应该倒头就睡了,可李长乐翻来覆去的,好像怎么也睡不着。又想起下午散步皇后说:“那长乐可愿意嫁到我北梁来?给我的寄儿做太子妃。”她一想到以后要和别人共享一个男人,不由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。这一入宫门深似海,要入宫为妃,到最后说不定连骨头都不剩。她一个21世纪有为女青年,决不能那样碌碌无为的虚度一生。累了一天李长乐,实在太累了,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。

李长乐第2天醒来,已经是日晒三竿了。由于今天没有什么集体事宜,大家就多睡了一会儿。李长乐忽然想起,昨天说要跟舒柔她们一起去逛街游泳的。一番梳妆过后,李长乐换上了一身白色的汉服,头上别了一枝牡丹花发簪。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,满意的勾唇一笑。

这边高阳王正睡得迷迷糊糊,忽然一阵敲门声响起,陈德喊道:“殿下,馨儿公主提着药膳过来了。她亲自为你熬的。说是感谢你昨天救了她。”拓跋浚欣喜若狂,他是不是在做梦?拓跋俊对陈德说“你先在花厅给公主沏壶茶,等我穿戴整齐就过来。”今天冯馨儿穿了一身简单的粉色衣裙,不施粉黛,仍然美得不可方物。虽然见过她好几次了,就只看了她一眼,拓跋浚还是被惊艳到了。真没想到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公主。,居然会给他熬药。越走进花厅,拓跋俊越是紧张,就连走路都有些同手同脚。今天拓跋浚穿了一身月白色的袍子,看上去英俊潇洒而不失风度。拓跋俊拉了一把椅子坐下。接着对冯馨儿开口道:“公主有心了,你是皇后和陛下的心头肉,切不可为了帮我熬药,累坏了身子。”冯心儿有些不好意思的说:“高阳王是因为我才会中毒的,就给你熬了点药膳送过来,。如果你以后有什么需要就派人来北梁跟我说。。”冯心儿有些哭笑不得,自己哪有那么娇气。陈德心里想:“那公主您就,以身相许,嫁给我们家殿下吧。吧。”冯馨儿又跟拓跋浚说了一些感谢的话,就坐着马车回宫了。高阳王看着冯馨儿渐行渐远的背影,在心里暗暗做了个决定。

李长乐和赵淑柔,俩人一同下来用早膳。见到两个魏国的使者坐不住了。拓跋迪率先开口,用开玩笑的语气说:“长乐真是偏心啊!知道有那么好吃的火锅,在我们卫国你都舍不得拿出来。”回禀公主:“陈女以前也不知道火锅,也是前不久在一本古籍上看到的,否则那么好的东西我早就拿出来分享给大家了。”拓跋迪有些疑惑的开口:“哦,这本古籍叫什么?本宫怎么不知道?”公主殿下:“臣女前些日子有些无聊,就让下人买了些书回来,这本书就是那时买回来的。”李长乐心想“:这古代人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,看来到时候得编写一本食谱了。”这一小插曲很快过去了,李长乐他们一行人准备去逛逛北梁的京城。意外的是,其中居然有南国太子落九霄。

途中赵成山一直对李长乐嘘寒问暖,李长乐本人倒也不以为然,因为赵成山也算是她的表哥。一边的落九霄脸色却有点黑。三个女孩子一直买买买,大包小包的都快有一马车了。李长乐带着几人,几乎把街边的小吃都尝了一遍,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几人感到有些新奇。李长乐看到了街边有卖糖人的,就想着买一个尝一下,对摊主开口道:“老板,这个糖人多少钱一份?”这位小姐:“买一个6文钱,买一对十文钱。”忽然!摊主看着落九霄开口道:“这位公子,你媳妇想吃糖人,要不你们就买一对儿吧?吃了糖人,今后俩人甜甜蜜蜜。”众人的表情都有些微妙,一个是京城第一美人,一个是毁了容的太子,这两个组合在一起恐怕。摊主会把他俩看成小两口,也不以为然,今天他俩的服饰确实像情侣装。李长乐也有些尴尬,本来想上前跟摊主解释。还没等她行动。落九霄掏出了100两银票递给摊主,欢欢喜喜的接过糖果。

喜欢穿越之长乐九霄请大家收藏:()穿越之长乐九霄

热门小说推荐
银八老师在咒术界

银八老师在咒术界

2005年,东京咒术高专一年级迎来一个交流学习的老师,银色卷发,红瞳,戴着眼镜,没什么精神的叼着一根棒棒糖。 一开始三人组对这个银八老师的印象是:普通人、懒、穷。 后来发现他能看到咒灵,又觉得他胆小,废柴,没上进心。 一段时间后。 悟/杰/硝子:好像有点靠谱,但没下限。 再后来。 悟/杰/硝子:出乎意外的可靠和温柔。 知道银八老师部分过去。 杰/硝子:老师好坚强。 悟:有点心疼 银八老师被高官抓走。 杰/硝子:原来老师过去这么勇! 悟:发疯! 银八老师各种变装。 杰/硝子:怪羞耻的,但挺好玩,试试。 悟:身材好好! 银八老师昔日同伴恢复记忆。 杰/硝子:令人感动的重逢。 悟:化身柠檬精,疯狂找存在感,嘴里骂骂咧咧(你这只偷腥猫!) 后来三人商量给银八老师的生日礼物。 杰/硝子:多买点甜食吧。 悟:把喜欢甜食的我送给他吧,我绝对比芭菲好吃。 杰/硝子:??? 多年以后,有人问三人组银八老师对他们的意义。 硝子:他让我意识到世上也有好男人。 杰:我的人生导师。 悟:我命中注定的老婆!有老婆真棒!(被拖下去) (文案写于2024.2.26) 阅读提醒: 1、CP:悟(攻)x银八老师(受)(即银时,战斗力是地球人中普通人中最拔尖的一批,因为灵感强可以看见咒灵。本文会将《银魂》与《3年Z组银八先生》背景融合,银时等主要角色经历发生变化,银时被称作白夜叉时期年龄不变,经历一些变故履历被洗白到银魂高中当老师,大概是原著里遇见登势婆婆前后。这时22岁左右,具体设定、经历看文) 2、平淡,日常,银魂味不浓,介意勿入 3、视角选的不明,因为可能会几个视角来回变...

庄主是妻控

庄主是妻控

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!《庄主是妻控》作者:轩少爷的娘潇湘高收藏VIP2014-11-13完结已有602985人读过此书,已有8682人收藏了此书。书籍介绍:【宠文1V1,宅斗,男女主身心干净。】简洁版:穿越成十岁童女,昏睡在美少年怀里,被带回家当妹妹养。千般疼,万般爱,养大了却对着妹妹唤娘子!绝倒!原...

山河有画

山河有画

山河浩瀚应有画,我于山河一点墨。...

张锡九

张锡九

一个俊朗的前朝皇室后裔,一出生就生逢乱世,国破家亡。幸有舅舅临危从宫中将他带到民间。可在他二十二岁时,视同父亲的舅舅却离奇失踪,舅母也忧陏而终。张锡九在调查父亲的死因时被黑衣人追杀,跌落悬崖。他一朝重生在十七岁,他彻底顿悟了自己今生的使命,他天赋异禀,在家族神灵的佑护下,又集两世的超能,终于找到前世的仇人,还揭开了......

翻车翻成白月光

翻车翻成白月光

全世界都知道影帝程冕有个白月光。 程冕暗恋了白月光好多年,为了白月光演戏,为了白月光成立娱乐公司…… 全世界也都知道,糊咖陆昭倒追程冕,为了和程冕结婚不惜上赶着当替身。 程冕婚内也很冷漠。 结婚当天便对陆昭说:“程家二楼西侧的房间,你不准进。” 别人都以为陆昭倒贴,爱惨了程冕。 估计连程冕本人都这样想。 只有陆昭知道,他和程冕结婚根本不是为了爱情。 而且他有很严重的心理性脸盲。 睡了两年,他依旧记不清这位影帝长什么样,只能依靠衣服配饰等特征认人。 陆昭一直演得毫无破绽。 有一天出席活动,陆昭摔了一跤,他抬头看到身边人熟悉的腕表和领带,想都没想便抓住男人的手,撒娇般叫了一声:“老公,疼~” 这话说出来,全场都安静了。 陆昭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。 下一秒,他撞进了一个宽阔冷硬的怀抱。 有力的手臂揽着腰。 熟悉的冷漠嗓音从陆昭头顶降下来,朝着对面的人道:“不好意思,我爱人喝醉了。” 男人把“我爱人”三个字咬的其重。 陆昭低头,看看面前自己抓着的人,又看看身后强硬揽着自己的人—— 看到了同款腕表和领带。 陆昭:“……” #论撞衫引发的惨案# - 一朝翻车,陆昭尴尬不已。 程冕一张脸冻得惨绝人寰。 陆昭思前想后,觉得这替身不当也罢。 于是找上程冕,谈起了离婚。 谁料听到“离婚”两个字,向来冷漠的程冕突然失控,一把扣住他的手腕,将他压在了墙上。 男人的声音偏执又充满占有欲:“你是我的合法伴侣。让我放你走?不可能。” 陆昭:“???” 你白月光呢?不要了吗! - 有一天,陆昭日上三竿爬起来。 他腰疼得要死,心情也烦躁。 陆昭怀着挑事的心情打开了二楼西侧的那间房门。 进入房间后,陆昭整个呆住。 房间里全是他的照片、画像。 高中的,大学的,第一次拍戏,第一次上舞台,所有的杂志、写真…… 每一张照片,右下角都写着两个字——“我的”。 #白月光竟是我自己!# #被偏执影帝盯上了怎么办QAQ# 食用指南: 1、1v1小甜饼,双初恋 2、有些真假少爷元素,受是真少爷 3、娱乐圈只是背景,全靠作者脑补,无原形,请勿提及三次元...

绯梦

绯梦

《绯梦》作者:糯米甜糕文案大四那一年,周知韵捡到了一只狼狈的小野狗。雨夜里,少年抱着膝盖,蜷缩在路边,眼神凶狠,戾气横生。仿佛她再靠近一步,他就要冲过来将她撕碎似的。龇牙咧嘴的小野狗。不错。周知韵看得有趣。她提溜着小野狗的尾巴,将他带回了自己家。-三年后,周知韵孑然一身回到了这座城市。阴差阳错,她找到了一份很特别的工作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