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原来众人酒喝得多了,伦斯色心又起,一边眯着眼睛死盯着女武士的胸脯,一边在怀里舞女的胸脯上狠命的揉着。女武士再次回头时,他还辛苦无比的把手从舞女衣服里抽出来,朝着对方一耸一耸的比着中指。然后女武士手中的酒杯就在伦斯额头开了花。
以前为了女人在酒吧里斗殴对罗格这些人来说是家常便饭,然而这几个看起来就是身经百战的佣兵可不是他们几个对付得了的。只是作为贵族平时欺人多了,无论如何落不下面子逃走。罗格倒是想逃,但回念一想,这几个酒肉朋友虽不是什么豪门,都还颇有身家背景。一起挨顿揍也有助于增进战斗友谊。
埃特年纪最长,颇有战斗经验。立刻跳起来开始颂咒,只是酒喝的多了,一个酸箭的咒文念得莫名其妙的,搞了半天什么也没发出来。这时对方已经和伦斯三个混战在一起,并很快打得三人鼻青脸肿的。女武士下手特别凶狠,一记撩阴腿直奔伦斯而去,伦斯见势不妙,迅速转身,由屁股受了这一脚,从战圈里飞了出来。埃特大喝一声,顺手从身边一人身上抢把长剑,暂时转职成骑士,杀入战团。
几个佣兵因为对手是贵族,明显有手下留情。罗格脑子倒还清楚,快速发了魔法飞弹,二个光弹画着弧形向一个男战士飞去。那个战士随意挥剑一挡,罗格精神力发动,光弹突然在空中一顿,战士立刻挡了个空,随后两个光弹又绕了个弯,在战士脸上炸开。魔法飞弹虽然是最初级的魔法,威力有限,可是战士脸皮的厚度好象也远不如身上的链甲来得结实。于是战士一脸血污,摇摇晃晃的倒了下去。
另一个战士见状,立刻发动剑技“冲刺”,整个人如同在冰上滑行一样,迅捷无比的冲了过来。罗格大惊,来不及发动魔法,咬牙精神力再次发动,这次是战士的脚。迅速冲刺中的战士猛然被绊了一下,一头向罗格栽了过来。罗格提起一张桌子挡在面前,扑,战士的头撞穿了桌面。就在战士尚在眩晕之时,身经百战(斗殴)的罗格抓住对方的头盔,一记膝撞,咔的一声,战士的鼻梁骨断了。身体改造过的罗格此时的力道已经非同小可了。
解决两个战士后,埃特等人以三打二已经能够支撑了。以防守见长的凯特持剑对女武士一记抹胸,成功吸引了她的注意力,并接下了大部分攻势。埃特和佛朗哥对另一个战士已经是有攻有守。此时,不知何时已经偷偷躲在桌子下面的伦斯突然一剑,刺伤了那个战士的大腿,又顺势回转,削向女武士的下阴。女武士不及防备,一个侧身,以大腿上的匕首挡住了这一剑。
佣兵的法师一直没有参战,却没想到片刻之间,战局急转直下。他脸上怒意大盛,手指画了个符号,一个预告准备好的兰色透明的防护魔法“魔法吸收”罩住了全身。这个四级魔法最少可以吸收10级的魔法能量,是魔法师最常用的防护魔法之一。可是对魔法已有非常另类理解的罗格不以为然,“靠,对几个魔法学徒也用得着放防护罩吗?”
佣兵法师正准备一个火系攻击魔法,他快速的念着咒语,双手划着复杂的符号。罗格想起“魔法吸收”不能防护物理攻击,于是抄起一杯酒对着法师扔了过去。法师来不及躲闪,被淋了一头。随后飞过来几盘菜肴,一张椅子,甚至还有一个桌子。佣兵法师狼狈之余,法术终于被打断了。他还没来得及发怒,一个身影就扑了上来。是罗格。谁都知道和法师拉开距离是非常危险的,于是难得一见的法师之间的肉搏开始了。依靠年轻力壮,技艺娴熟,又有魔兽一样被改造的身体,罗格很快占了上风。
怒火中的女武士开始连续使出剑技,被伤了大腿的战士也仍然不好对付,埃特几人苦苦挣扎,埃特和凯特受到的严格训练发挥了作用。这时一个软绵滑腻的东西无声飞来,啪的一声帖在女武士胸口。女武士一声尖叫,发现是个煎蛋,明显被咬过一口。却是罗格去和法师肉搏前顺手飞过来的,没想到居然收到意外之功。就在女武士受惊退后之际,埃特四人对受伤战士发起拼死攻击,流氓无赖打架气势充分发挥。战士很快又挨了两剑。
这时,长街外响起了马蹄声,“城防军来了,让我老爷子知道可不得了!”凯特怪叫起来,双方都停手了,罗格从魔法师身上站起来,顺手抢过他的法杖,跑了回来。佣兵一方知道目前已方就只女武士一人战力完整,继续打下去也很难讨好。恨恨的迅速离去。罗格等人也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和城防军打交道,也匆匆跑路了。
此时酒馆四楼的一个房间里,奥菲罗克颇有兴趣的看着罗格等人跑路的背影。
“那个法师,很有意思啊。”黄金狮子自语。
“埃丽西斯,你不觉得他的,怎么说呢,和你有些相似吗。”
“那个胖子,是所有贵族和法师的耻辱。”冰一样的女子给罗格下了结语。
“呵呵,好吧。理查,去查一下这个胖子。”奥菲罗克身边的一个护卫一躬身,然后慢慢隐入了黑暗之中。
《叔叔先别cha》叔叔先别cha小说全文番外_徐谨礼简谨仪叔叔先别cha,?简介:年上x乖乖女|我流abo|微ds三千佛塔烟云下只消一眼定终身爱在长夜未尽前1v1sc??年龄差12?男a女o木槿是马来西亚国花,此异国背景主要在马来西亚...
身为画师,沈恪被说没有自己的风格,最大的价值是会临摹大师们的作品。 身为写手,林声迟迟没能有自己的作品,为了谋生不得已写着并不属于自己的故事。 身为创作者,沈恪跟林声都身处困境,苦苦挣扎。 命运牵引,两个人相遇,但他们都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,短暂地扮演了自己想成为的角色。 他们只想感受当下,感恩当下,至少有一个人还能让自己暂时躲进一个美丽的梦里。 但梦终究是梦,当梦醒来,还是要去面对最真实的人生。...
一杰啊,长这么漂亮,将来得找个比你漂亮的媳妇儿才行哦。 付一杰点点头。 找个什么样的啊? 我哥哥那样的。 年下,竹马,伪兄弟。轻松文,HE。...
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!大清帝女作者:尤妮丝文案穿成四爷的闺女了?很好!还是六个月的孕妇?你妹!好吧,看在四爷是个闺女控的份儿上,她捏着鼻子认了!不过既然当了李氏的女儿,总不能看着老娘失宠、弟弟身死,也只好劝弘时珍爱生命,远离八爷!!可她那个脑残的极品额附又是肿么回事?亲,支持七年无理由退货不?...
作为一个新人作者,在下实在是什么也不懂,因为小说的背景用的是类似无限恐怖的世界观,刚开始出现的大部分是科幻的内容,后面会有魔法修真的出现。所以我就姑且将作品归到科幻的系列里面。而里面的肉戏会是s占一个较大的篇幅,所以将作品归类为凌虐!...
乐言是只兔子,靠模仿人类生存的他第一个月就不幸把自己送进了局子。审讯他的警察很帅,又凶又温柔 乐言记住了,他叫奕炀。 于是乐言有了新的观察对象。 但他是易受惊体质,胆子也小,只敢忽远忽近地尾随,直到他发现奕警官办公桌上有一盒兔肉罐头。 “你吃兔子?!” 奕炀不明所以,“来一罐?” 乐言急得耳朵都竖起来了,“你吃兔子!” 奕警官忙把罐头扔进垃圾桶,按下他的耳朵,“不吃了!” — 乐言觉得奕警官是人类里最好的人,过节会送花,放假要约会,偶尔还会……偷偷亲他? 等等,这和反诈宣传里的骗子手段一样? 思想防范松,心身一朝空!何况他有吃兔子的前科! 兔子心中警铃大作,耳朵和尾巴一起吓出来了! 某天奕警官下班回来带了一束玫瑰藏在身后,“乐乐,我们在一起吧。” 乐言捧着玫瑰,严肃说:“兔子不吃窝边草。” 奕炀连夜搬了家,揉着他的毛茸小尾巴,“现在呢?”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