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米岚苦笑一下,然後费力的站了起来。她看这孩子的模样应该是个小乞丐,就算有家家庭条件也不会很好或者是个不被重视的孩子,不过还是一个猜测最为靠谱一些。米岚思索了片刻之後,从身後的背包里取出一块面包和一根火腿肠来。这她本来是准备爬到山顶时再野餐一顿的,所以背包里有些吃的和饮料,但是数量却不多。米岚一手拿着面包,一手拿着火腿肠,问那个少年道:“你饿吗?如果我用这个面包和火腿来换,你会同意我在这躲一阵吗?这还是没有开过包的,也没过期,我本来准备自己吃的。”
那男孩子望着米岚手上的吃的下意识的吞了吞口水,这个动作连他自己都不知道。他看上去似乎很是矛盾,皱着眉思考了许久,久得米岚举着的双手都已经有些发酸了。但是他最终还是没有抵挡住美食的诱惑,说道:“那好吧,不过只能今天一天,明天天不亮你就得离开。”
米岚没想到他是一个这麽会谈条件的人,但是她现在没有别的选择。她的背包里还有些吃的,如果实在不行可以再换一天的时间。想到这里,她说道:“那好吧。”米岚话音一落,那男孩就一把抢过她手里的食物,扯开面包的袋子狼吞虎咽起来。
☆、Chapter 8
那根火腿肠是最普通的红皮火腿肠,那男孩不知道该怎麽打开,他嘴里叼着面包,一边与那根火腿肠较劲。米岚看不过去,就伸手过去想帮他打开,结果那男孩反倒像护食的小老虎一样瞪着米岚。米岚笑着说道:“你别急,我不跟你抢,我帮你打开。”
那男孩被米岚说了一个大红脸,然後有些不好意思的将那根香肠递了过来。米岚以外侧那道线为突破口,撕破了香肠的红衣,然後递还给那男孩。香肠一出来,就有一股香味散发出来,那男孩接过来看也不看就大口的吃了起来。
趁着男孩吃东西的时候,米岚开始打听起一些有用的消息来了。想要找到突破口打听消息最好还是先自报家门,於是她先自我介绍说:“我叫米岚,米是我的家族姓氏,岚是我的名字。我知道我的长相对於你们来说可能有些奇怪,可是我不是他们所说的什麽女巫,我昨天迷路了,为了躲雨才在那个古堡里借住一晚的。”米岚说这些的时候,那男孩一直专注的啃着手里的吃的,米岚也不确定他到底有没有在听,於是问道:“你呢,你叫什麽?”
那男孩轻轻地哼了一声,说道:“镇上的人都叫我小偷、小混蛋、或者是小杂种,随便你怎麽叫。”
他的回答令米岚感到有些尴尬,不过人家不愿意说,她也不好意思再追问了。她又说道:“对了,你知道今天的日期吗?”
“代元567年5月12日。”那男孩回答道。
米岚点了点头,又问道:“那你们这的领导人是谁啊?”米岚也不知道这里的政治体系是怎麽样的,不知事国王还是女皇或是总理、总统之类的,於是直接用领导人一次代替。那男孩显然没明白米岚的意思,不明所以的看着她。於是她又解释道:“嗯,就是说你们这谁说了算,最大的那个。”
此时男孩已经吃完了手里的东西,他拍了拍手上的面包屑说道:“当然是国王说了算,安尼鲁维斯三世。亚德利尔镇属於亚度尼斯王子的封地,不过据说那位王子体弱多病,已经有好多年没有人见过他了,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。所以在这镇上,最大的那个是镇长。”男孩子说完这些,又看着米岚,带了些忠告的意味说道:“我要是你,一定尽快离开这里。你说你不是女巫,但是没人会相信的。你知道镇上是怎麽对待女巫的吗?他们把女巫绑在镇子的中央广场上的那根大柱子上面活活烧死。”男孩子说到这里,似乎已经看到了米岚的未来,十分同情的看着她。
米岚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,之前她还一直同情眼前这个男孩子,现在想想,真正可怜的人还是自己吧。虽然这男孩穷了些,但也不至於有生命危险,而自己在这陌生的国度里,语言和肤色与大众皆不相同,她一个女人能靠什麽维持生计?只怕是出去当妓女人家都要嫌弃她长得古怪呢。
米岚向着自己以後的日子,只觉得前途堪忧,她又问那男孩道:“如果我要离开这个镇子去最近的一个镇子上该怎麽走?怎麽样才能搭到车?”
男孩子摆了摆手说道:“你别想了,这里偏的很,坐马车最快也要两三天路程。而你,没人会租给你马车的,只怕你一路面就会被抓起来烧死的。就算到了下一个镇子上,还不是一样被那里的人当做女巫抓起来。”
米岚带着些抱怨的口吻说道:“你们那个什麽亚度尼斯的王子是不是特别不招人待见啊?要麽怎麽分到了这麽偏僻的一个穷乡僻壤作为封地啊。”
那男孩嗤笑了一声说道:“你懂个屁?王子的封地大着呢,亚德利尔不过是面包上的一粒芝麻罢了。”
米岚叹了口气,既然走不成,她又开始思考别的出路。米岚最希望的就是能够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去,可是自己连穿过来都是莫名其妙的。她和那位密友一同走到那个地方,然後她站在原地目送女友再向前走了几步然後蹲下去。她站在那个地方一直没动过,也就是说,她是站着原地不动穿越的,真是躺着都中枪。如果用逆向思维的话,自己找到原来的那个坐标,一直站在那里,等到一个正确的时间,这就达成了天时地利人和的状态,这样说不定她还有希望能回去。难!太难!别说原来那个位置能不能找到了,那个时间又怎麽找呢?这可能是百年前年难得一遇的事啊。
《叔叔先别cha》叔叔先别cha小说全文番外_徐谨礼简谨仪叔叔先别cha,?简介:年上x乖乖女|我流abo|微ds三千佛塔烟云下只消一眼定终身爱在长夜未尽前1v1sc??年龄差12?男a女o木槿是马来西亚国花,此异国背景主要在马来西亚...
身为画师,沈恪被说没有自己的风格,最大的价值是会临摹大师们的作品。 身为写手,林声迟迟没能有自己的作品,为了谋生不得已写着并不属于自己的故事。 身为创作者,沈恪跟林声都身处困境,苦苦挣扎。 命运牵引,两个人相遇,但他们都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,短暂地扮演了自己想成为的角色。 他们只想感受当下,感恩当下,至少有一个人还能让自己暂时躲进一个美丽的梦里。 但梦终究是梦,当梦醒来,还是要去面对最真实的人生。...
一杰啊,长这么漂亮,将来得找个比你漂亮的媳妇儿才行哦。 付一杰点点头。 找个什么样的啊? 我哥哥那样的。 年下,竹马,伪兄弟。轻松文,HE。...
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!大清帝女作者:尤妮丝文案穿成四爷的闺女了?很好!还是六个月的孕妇?你妹!好吧,看在四爷是个闺女控的份儿上,她捏着鼻子认了!不过既然当了李氏的女儿,总不能看着老娘失宠、弟弟身死,也只好劝弘时珍爱生命,远离八爷!!可她那个脑残的极品额附又是肿么回事?亲,支持七年无理由退货不?...
作为一个新人作者,在下实在是什么也不懂,因为小说的背景用的是类似无限恐怖的世界观,刚开始出现的大部分是科幻的内容,后面会有魔法修真的出现。所以我就姑且将作品归到科幻的系列里面。而里面的肉戏会是s占一个较大的篇幅,所以将作品归类为凌虐!...
乐言是只兔子,靠模仿人类生存的他第一个月就不幸把自己送进了局子。审讯他的警察很帅,又凶又温柔 乐言记住了,他叫奕炀。 于是乐言有了新的观察对象。 但他是易受惊体质,胆子也小,只敢忽远忽近地尾随,直到他发现奕警官办公桌上有一盒兔肉罐头。 “你吃兔子?!” 奕炀不明所以,“来一罐?” 乐言急得耳朵都竖起来了,“你吃兔子!” 奕警官忙把罐头扔进垃圾桶,按下他的耳朵,“不吃了!” — 乐言觉得奕警官是人类里最好的人,过节会送花,放假要约会,偶尔还会……偷偷亲他? 等等,这和反诈宣传里的骗子手段一样? 思想防范松,心身一朝空!何况他有吃兔子的前科! 兔子心中警铃大作,耳朵和尾巴一起吓出来了! 某天奕警官下班回来带了一束玫瑰藏在身后,“乐乐,我们在一起吧。” 乐言捧着玫瑰,严肃说:“兔子不吃窝边草。” 奕炀连夜搬了家,揉着他的毛茸小尾巴,“现在呢?”...